济南市机关医院应急管理预案
来源:济南市机关医院
时间:2015-07-28 14:44:09
第一章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维护就医人员和医护人员.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医院正常经营,提高安全事故发生时的快速反应能力,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使社会影响减少到最小范围,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传染病防治法》、《药品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山东省消防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编制此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医院的安全管理、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灾害事故包括火灾、地震、台风暴雨、停电、化学药品意外险情等。
1.4应急工作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快速反应,协调统一。
第二章 危险性分析
2.1危险性分析
2.1.1人员相对密集
医院为开放式经营管理,具有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特点,一旦发生重大医疗安全事故或大面积停电,重大疫情、传染病感染等,容易导致人员拥挤、发生安全事故。
2.1.2各种设备、设施
医院配有电脑机房等重点设备设施,若一旦停电、设备发生故障,导致设备停机等事故,有可能造成经济损失及不良的社会影响。
2.1.3危险化学品
腐蚀品:消毒液等。 易燃品:酒精等。
这些危险化学品在使用、保管、贮存任何一个环节发生问题均会造成严重后果。
2.1.4放射源使用地点
放射性物品:放射科机房。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1医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杜文建
副组长:渠鹏程
成 员:刘宝刚、翟爱莲、高慧、李盈、李茂利、魏银花、赵琳、董懿、邹芃、袁忠、张英华
职责
(1)接受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应急救援中心的领导并落实指令。
(2)组织本单位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负责本单位发生的安产事故先期处置和善后工作。
(5)配合专业部门进行事故现场的应急抢救工作。
(6)及时准确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7)组织对应急预案处置方案的演练,补充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
3.2.2应急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设置通讯联络组、现场协调组、后勤保障组3个应急救援组和3个应急小分队。
负责人:渠鹏程
成 员:李茂利、翟爱莲、高慧
职责
(1)接到事故报警后,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
(2)事故发生时,负责判断并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
3.2.3应急救援组
应急办公室设置通讯联络组、现场协调组、后勤保障组3个应急救援组和3个应急小分队。
职责
通讯联络组:负责与各应急小组及对外有关部门的通讯联络和情况通报。
现场协调组:协调组织应急小分队疏散、转移人员,对事故现场采取控制措施,抢救人员及财产。
后勤保障组:提供保障,伤员安抚,善后处理。负责宣传培训自救、互救知识,为各科室培养急救员。备足应急抢救所需的医疗器材、救护器材和急救药品,确保应急状态下有效地组织对伤员的救治工作。
应急小分队:根据职责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章 预警与信息报告
4.1危险源控制
安全事故办公室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由安全人员负责加强对危险源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1.1 各项设备、设施
严格要求职工遵守、执行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不过夜、按时上报。
4.1.2重点部位
配电室、电脑机房等是医院的安全心脏。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4.2事故预防措施
4.2.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则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2.2及时对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安全管理上的缺陷等隐患进行排查治理,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4.2.3保证消防设备、设施、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的完好有效使用。
4.2.4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安全指示标志明显连续。
4.2.5在危险要害部位,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便于公众识别。
4.2.6加强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对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4.3.1信息报告与通知
(1)应急办公室设立值班室,值班室明示应急组织通信联系人及电话等。
(2)安全事故发生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迅速报告应急办公室。特别重大事故,可直接向医院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报告。同时按规定,向街道(地区)办事处及上级主管单位报告。
4.3.2信息上报
(1)事故发生后,医院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当地街道(地区)办事处报告。
(2)信息上报内容包括:单位发生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部位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统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4.3.3信息传递
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员→应急办公室→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医院安全事故应急组织→医院有关科室。
第五章 应急处理
5.1 事件评估
突发事件发生后,医院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明确是否启动安全应急预案的意见。
5.2 应急预案启动
5.2.1 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小组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履行职责。
5.2.2 急诊科及门诊各科室应当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 ”,对在突发事件中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患者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患者,应当按照规定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并结合疫情,采取相应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5.2.3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应急领导小组有权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配合市区行政部门进行人员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5.2.3 感染科应当对突发事件现场等采取控制措施,宣传突发事件防治知识,及时对易受感染的人群和其他易受损害的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投药、群体防护等措施。
5.2.4 参加事件应急处理的医护人员,应当按照突发事件的要求,采取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5.2.5 医务人员应当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开展突发事件的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
5.2.6 对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立即上报卫生主管部门,并采取控制措施。
5.2.7 对收治的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依法报告属地主管部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第六章 后期处置
经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积极落实,立即进行医疗秩序恢复前的污染物处理、必要设备设施的抢修、人员情绪的安抚及抢险过程应急能力评估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6.1清理现场,检修设施,消除事故后的影响;
6.2对于在救援处置中损耗的应急抢救物资,更换补充。
6.3稳定病人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6.4如有病人家属来医院探视,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6.5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工作秩序,做好受伤人员的思想工作。
6.6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6.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等情况进行认真调查,吸取教训,写出事故报告。
第七章 应急保障
7.1应急队伍保障
义务消防由医院保安人员组成,由安全保卫部门负责领导,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7.2经费保障
应急专项经费由应急预备款项支出。财务部门监管,医务科负责检查。
7.3其他保障
日常备用一辆应急车辆,一旦应急事故发生,通知司机速回。
应急办公室常备医疗急救用品,如配置防传病隔离服、口罩、消毒液、喷雾器等。
每月对医院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保养、维护。定期更换灭火器,消防器材前及安全通道畅通。
第八章 培训及演练
8.1培训
年初制定年度计划时,同时制定应急预案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包括:防火、疏散知识辅导、防火有奖知识问答、灭火器的使用等。要求每名职工有自我保护意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
8.2演练
医院每年组织两次全医院范围的综合模拟突发事故安全应急演练。
各救援组成员必须熟悉各自的职责,做到动作快、技术精、作风硬。根据实际演练情况,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评估及总结,及时修正及弥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的缺陷。
第九章 奖惩
(1)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勇敢、机智、成绩突出人员应给予表扬或奖励。
(2)在抢险救灾中,受到伤害的医生、护士和员工,按照工伤条例处理。
(3)对于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无故不到位或迟到及临阵逃脱者,将给予处罚行政处分。
(4)在抢险救灾过程中,不服指挥的,将给予处罚。
第十章 其它
本预案由应急办公室制定,每次演练结束或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颁布及人员设置变动情况及时修改、补充预案。
本预案于2015年1月20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