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力度,依法纠正、查处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市卫生监督所于8月2日上午对我院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
检查工作分为两组同时进行,分别由杜文建院长、医务科翟爱莲主任陪同,检查组分别对全院人员执业、放射防护管理、消毒隔离的执行、医疗废物处置、传染病疫情报告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
市卫生监督所韩科长对我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医院负责人进行了通报,并下达监督意见书。检查结束后,杜院长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限定整改时限,确保整改意见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