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什么是门诊统筹?
答:门诊统筹,是指参保人在定点普通门诊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起付线以上部分纳入统筹报销范围。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金或现金支付,统筹金不予报销。
2、问:什么是门诊规定病种?
答:门诊规定病种简称门规病种,是指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确定,需长期门诊治疗,其费用由统筹金按规定比例支付的部分大病、慢性疾病。
3、问:什么是医保统筹基金起付标准?
答: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住院、门诊规定病种、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自己要先负担一部分后,医保基金才按规定比例支付。由个人先负担的医疗费数额标准,就是医保基金支付参保人员医疗费的“起付线”。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由个人负担。普通门诊统筹、门诊规定病种和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计算,不累计。起付标准每个医疗年度计算一次。
4、什么是医疗年度?
答: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医疗年度。
5、什么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
答:“三个目录”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的简称。目前按《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山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和《山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规定执行。根据“三个目录”及有关规定,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分三类:一类是统筹基金支付的;一类是统筹基金部分支付的;再一类是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的。
6、问:什么是门诊统筹医疗待遇?
答: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发生的统筹金支付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医疗机构级别 | 起付标准(元) | 统筹支付比例 | 最高支付限额(元) | |
在职/退休 | 建国前老工人 | |||
市三级(含部队) | 1200 | 35% | 40% | 2400 |
二级、一级 | 700 | 55% | 60% | 2400 |
社区卫生机构 | 400 | 60% | 65% | 2400 |
目录 | 普通门诊统筹 | 住院、门诊规定病种执行标准 | |
执行标准 | 项目数量 | ||
药品 |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2012年版) |
520种 | 《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
诊疗 项目 |
《济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诊疗项目目录》 | 195种 | 《山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